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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告】臺北市立大學體能訓練專家學分學程114學年度第1學期通過名冊

臺北市立大學體能訓練專家學分學程

113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114學年度第1學期修讀申請通過名冊

序號

班級

學號

姓名

體育系一

U11313016

體育系三

U11113041

體育系三

U11113038

陸上二

U11244037

陸上二

U11244023

技擊一

U11346041

技擊二

U11246045

李○紜

本學程之修業學分規定

  • 學生修讀本學分學程至少須修讀滿三十二學分,本學程分為必修與選修課程,學生應修讀所有必修課程;選修課程應至少選修四學分。
  • 本學分學程學分之採認,得於本校技擊運動學系、運動健康科學系各學期之相關課程修讀之。
  • 本校學生修讀本學程內課程除可採認為學程學分外,亦同時可採認為原系之自由選修課程學分。
  • 本校學生於申請修讀前,已先修讀表列課程者,抵免、採認無上限,並於同意修讀學分學程後一個月內提出歷年成績單申請抵免、採認。
  • 本校學生於他校大學部修讀相關課程者,於修讀相關學分後一個月內檢附課程大綱與學分證明書申請抵免(僅限選修課程)。
  • 校外學生於申請修讀前,已先修讀表列「基礎科學必修」者,得抵免、採認。並於同意修讀學分學程後一個月內提出授課教師學經歷、授課大綱及課程成績單申請抵免採認作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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