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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核心能力

本系經98學年度系務會議決議,延續原校訓「忠、誠、毅、勇」精神,發展本系辦學特色,依據高等教育應發揮的功能角色;培育符合社會期望的學生能力。同時承續本校自民國57年林鴻坦校長創下所奠定培育學生「忠、誠、毅、勇」專業素養內涵為核心能力基礎,延續強化本系學生特有之技擊運動專長,培育本系學生符合社會需求能力,以期學生畢業投入社會後,充份發揮專業能力之內在優質運動道德品格的天職理念。

本系「核心能力」策略如下:

  1. 培育學生具備運動教練『忠』於人我、『誠』意致知、『毅』堅志剛、『勇』往直前的品格能力。
  2. 培育學生具備技擊運動訓練/賽會規劃專業能力
  3. 培育學生具備從事法務/警政工作能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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